北京要账公司
一、欠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怎么算
借款担保责任期限,若协议有明确规定按协议执行;若协议未说明或不清晰,担保义务从主债务到期日起算六个月。期间债权方未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责;若已诉讼或仲裁,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规定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欠款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何时终止
欠款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通常在以下情形下终止: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且主债务人履行完毕债务,保证责任随之终止;主债务合同被确认为无效,若保证人无过错,其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对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在放弃权利的范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主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部分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总之,保证责任的终止需依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三、欠款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欠款担保人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担保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届满,担保人可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但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或者债务人重新对债务进行了确认等,诉讼时效将重新起算。例如,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向担保人发送催款函,就可视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三年。总之,欠款担保人应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