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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担保合同需要三方都在场吗
签署保证契约并不一定要求所有当事人均在现场参与。只要在合同制定过程中,各立约方之间已就各项条款达成合意并在需要时进行签字或盖章以满足相关的法定实体要件,那么该份合同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然而,为了尽可能地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各方当事人亲自到场并当面确认合同条款无疑是更为稳妥的选择。
二、签担保合同有哪些必须注意的法律要点
签担保合同需注意以下要点:
首先,主体资格方面,担保人要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担保行为无效。
其次,担保范围明确,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需在合同中清晰界定,避免争议。
再者,担保方式要确定,如保证、抵押、质押等。不同方式责任承担不同,以保证为例,要明确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另外,要关注担保期限,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有不同法律规定。
最后,合同条款要完备、合法,避免出现违法或显失公平条款,文字表述应准确无歧义,确保合同真实反映各方意思表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签担保合同有哪些法定注意事项
签担保合同有以下法定注意事项:
首先,主体方面,要确保担保人和债权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签合同效力
存在问题。
其次,担保范围要明确,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应在合同中具体约定,避免争议。
再者,担保方式需清晰,常见有保证、抵押、质押等。不同方式责任承担不同,如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责任差别较大。
另外,注意担保期限,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法律有相关规定确定期限,超期担保人可能免责。
最后,合同形式要合法,一般书面形式为宜,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避免因违法导致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