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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

北京市要债,在清偿债务时遗产是否具有优先权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5-02-10

一、

在清偿债务时遗产是否具有优先权

  在清偿债务时遗产是具有优先权。

 

  遗产应当优先清偿债务。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未清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应该优先清偿所欠下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

债务清偿的方法

  找法网提醒您,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正常途径,即按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按期清偿;以及特殊途径,即债务人逾期不清偿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获得债务的清偿。

 

清偿债务

 

三、

贷款债务无力清偿的后果

  无力偿还贷款债务的后果有:

 

  1.影响个人征信,影响到未来贷款就业等;

 

  2.收到贷款机构的催告,累计滞纳金与利息;

 

  3.有可能收到律师函与传票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

 

  4.被申请支付令,法院抵押冻结查封,财产被强制执行;

 

  5.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与子女入学。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