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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

要债公司:哪些人可成为股东资格继承人?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5-02-10

可以,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是当然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只有当公司章程排除或限制新股东加入时,继承人才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如章程规定继承人只能取得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而不能成为股东,或规定须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才能成为股东等。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若要通过章程排除《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继承股东身份资格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订立或修改必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哪些人可成为股东资格继承人

 

《公司法》第75条规定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的是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只要其未丧失继承权,均为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的公司股东资格。合法继承人可以放弃对股权和股东资格的继承。多个合法继承人可同时主张股东资格的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